關于開展2024年住房保障年審工作的公告
為加強我市住房保障動態(tài)管理,確保住房保障工作的公平、公正,根據《柳州市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修訂)》(柳政規(guī)〔2023〕2號)、《柳州市住房保障對象退出操作實施細則》(柳建保字〔2021〕6號)等文件的相關規(guī)定,我市將開展2024年住房保障年審工作,現(xiàn)將相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年審工作對象
正在享受公共租賃住房租賃補貼、實物配租保障的家庭。
二、申報方式
本次年審采取網上申報和現(xiàn)場申報兩種方式,鼓勵保障家庭采用網上申報方式。
三、受理時間、地點和注意事項
按照享受租賃補貼和享受實物配租兩種保障類型,對保障家庭的申報實行分類受理。
(一)享受公共租賃住房租賃補貼的保障家庭:
受理時間:2024年11月1日8時至2024年11月30日17時。
網上申報:保障家庭登錄“柳州市龍城市民云”手機客戶端進行網上自主申報,將年審所需材料原件掃描或拍照上傳。
現(xiàn)場申報:在法定工作時間內,保障家庭攜帶年審所需材料原件到居住地所在社區(qū)進行申報。
溫馨提示:具體事項可前往居住地所在社區(qū)咨詢,或撥打各城區(qū)咨詢電話(詳見附件1)。
(二)享受公共租賃住房實物配租的保障家庭:
受理時間:2024年11月1日8時至2025年2月14日17時。
網上申報:保障家庭登錄“柳州市龍城市民云”手機客戶端進行網上自主申報,將年審所需材料原件掃描或拍照上傳。
現(xiàn)場申報:在法定工作時間內,保障家庭攜帶年審所需材料原件到年審現(xiàn)場服務點進行申報。
溫馨提示:年審現(xiàn)場服務點地址及咨詢電話詳見附件2。
(三)注意事項
1.年審受理時間截止后,系統(tǒng)自動關閉,不再接受任何形式申報,未按時提交申報材料或未能正確提交材料的將視為主動放棄本次申報。
2.保障家庭申請人必須按照相關規(guī)定如實填報申報信息,對虛報或瞞報申報家庭住房狀況、家庭收入等情況,提交虛假證明材料的,由住房保障主管部門取消其保障資格,其行為作為住房保障不良信用信息予以記錄。
四、年審需提交資料
(一)《2024年柳州市住房保障資格年審申報表》
現(xiàn)場申報的保障家庭可自行在廣西柳州市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網站(http://zjj.liuzhou.gov.cn)下載、打印本公告所附的申報表(附件3、附件4),完成填報后,由社區(qū)或服務點將申報表及資料原件拍照或掃描錄入系統(tǒng)。享受租賃補貼的保障家庭填寫附件3,享受實物配租的保障家庭填寫附件4。
網上申報的保障家庭無需下載、打印申報表,直接登錄“柳州市龍城市民云”手機客戶端進行網上填報。
(二)有關證明材料(均需要提供原件)
1.身份證;
2.戶口簿;
3.婚姻證明材料(已婚家庭需提供結婚證;離異單身家庭需提供離婚證及離婚協(xié)議或者經法院認可生效的法律文書;喪偶單身家庭需提供結婚證及配偶死亡證明材料);
4.收入證明材料
屬于本市城市低保邊緣、低保、特困供養(yǎng)住房困難租賃補貼家庭,由補貼發(fā)放所屬社區(qū)工作人員在柳州市保障房管理系統(tǒng)中核實后打印低保邊緣戶、低保、特困供養(yǎng)證明材料提供給年審家庭上傳系統(tǒng)。
屬于新就業(yè)(大中專)、外來務工住房困難保障家庭的申請人,提供近期單位出具的收入證明材料;屬于成年共同申請人的,根據個人實際情況提供相應材料(在職人員提供近期單位出具的收入證明材料、退休人員提供近期養(yǎng)老金銀行流水證明材料、自主就業(yè)人員出具收入承諾)。
5.新就業(yè)(大中專)、外來務工住房困難保障家庭需提供社保繳費證明材料(近一年內單位繳交)及有效期內居住證(或在校證明)。
6.新就業(yè)(大中專)住房困難保障家庭還需提供畢業(yè)證。
7.年審中要求上傳的其他證明材料。
五、住房保障與退出
(一)租賃補貼
1.經審核符合保障條件的家庭,繼續(xù)享受租賃補貼。
2.經審核人口、住房、收入等發(fā)生變化的家庭,從審核確認當月起按變更后情況進行保障。
3.經審核不再符合保障條件的家庭,經確認次月退出保障。
4.未參加年審或不配合提供年審材料的家庭視同主動放棄住房保障資格,于2024年12月退出保障。
(二)實物配租
1.經審核符合保障條件的家庭,繼續(xù)享受公共租賃住房實物配租保障。
2.經審核不再符合保障條件的家庭,核實后按規(guī)定處理。
3.未參加年審或不配合提供年審材料的家庭視同主動放棄住房保障資格,退回所承租的公共租賃住房。
?柳州市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
????????????????????????2024年10月22日
(此件公開發(fā)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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